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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七次集中学习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十六次集中学习会召开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5/3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月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七次集中学习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十六次集中学习会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易大斌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市委关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巡视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传达学习了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了县纪委转发《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八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关于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以及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主要任务,按照中央部署、市委要求和县委安排,紧紧围绕“三个确保”这一根本标准,着力营造“五个环境”这一目标要求,在突出政治建设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上,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肃清示范作用,在“十破十立”“五个结合”上狠下功夫;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牢固树立选人用人导向,扎实有效开展好组织生活;在加强法治和德治上,按照市委、县委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逐一抓好兑现落实。


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在注重破立并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带头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要把自己摆进去,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要把责任担起来,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方面要把标杆立起来,真正形成“头雁效应”。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光全,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明德、程堃、余凤参加会议,副主任谭建和市管干部谭挥武列席会议。(江鹏)